對物質運動過程的觀察與體驗
清凉月
因為我們現在這種狀態是建立在選擇性思維基礎上的,因此有這種物質的觀念,因為物質是建立在觀察和被觀察關係基礎上的,因此我們必須通過物質去進行實證,要認識物質,不能說物質是虛幻的,你就不通過物質去實證,哪一個人成佛,他對物質完全就排斥了?因為成佛分為兩步,第一步是證入見到位,就是初地,第二步就是證到八地,得意生身。
意生身是什麼?就是一個物質的狀態,你必須掌握對物質的應用能力才行,所以我們要通過物質去實證。那麼物質和思維是一體的,我們對物質狀態的運用是通過心物一體去應用的,所以我們對物質的一切體驗和調整,最終都落實於心上,落實於思維上。
那麼對物質的調整分為兩類,第一類是住於物質,跟隨著物質現象走,這就是一般的禪定和欲界定,我們跟隨著這種物質現象走;第二個就是通過物質現象住於思維本體,也就是能夠“觀心”一樣觀察到,因為一切物質從根本上說都是思維內容,屬於念頭,觀到之後就住於思維本體了。所以通過物質去實證,我們分為兩類:一類就是住於物質,第二類就是住於思維本體。
(一)觀察物質運動過程
1.第一個就是涉及到身體,對身體的體驗。對身體來說,我們實證的首要的一個要素就是必須放棄身體覺受,無論我們使用哪種方法都必須首先做到這一點,當然住於思維本體也更是要做到這一點,要不然是不可能住於思維本體的,因為物質現象都屬於思維內容。
2、第二個就是借助物質運動過程延長實證的時間,比如說我們觀樹葉的飄落等等,這就是延長實證時間的問題。
我們可以看到,“客觀地觀察物質運動過程”將引導我們住於“思維本體”, 而無法證入“思維衍生狀態的高級狀態”。
也就是說你不參與物質,你僅僅只是觀察它的這個運動過程,那麼你將住於思維本體。
那麼通過觀物質運動過程的時候,我們怎樣才能住於思維本體?
首先,你必須有一個內在的覺受,也就是剛開始要形成靜,在這個靜的基礎上,一般的靜、世間人的靜,他是體驗這種靜的美好,他是住於美好的,這裏有一點不同,世上的人在靜的時候,他體驗靜給他帶來得多麼美好,對於我們想住於思維本體來說,你必須形成專注才行,所以你一邊體驗這種靜,一邊開始體驗外界,通過外界,比如說海潮音,或者是其他的聲音,或者是你用眼睛的餘光觀其他的事情,最好是用耳朵的聽力,這是最好的,通過耳朵的聽力,通過外界的這種變化,然後培養專注力,也就是說我們聽海潮音的目的是什麼?不是為了聽海潮音而聽海潮音的,海潮音是一個工具,這個工具能夠引導我們形成專注,因此這裏有兩個構成的要素,其中一個就是我們內在的這種體驗,這種內在的這種靜的這種體驗,這種體驗是什麼?它屬於潛意識,你明白這一點,它是潛意識,靜是一個潛意識。第二個就是通過觀察這個海潮音,通過外界這個聲音,我們培養起了專注,也就是借助聲音這個工具培養起了專注。
因此就形成了兩個要素:一個是潛意識,一個是專注,這樣就形成了一個潛意識專注。因為你是住於內在的這種覺受,屬於住於思維的本體,它不是隨著外界走的,不是去跟著外界跑的,所以就住於思維本體。所以你要知道耳根圓通法門是由這兩個要素決定的,這兩個要素是缺一不可,要不然你是根本不可能成功的。當你住在內在的覺受的時候,那麼外界的聲音是一個似有似無、若有若無了,我們將對這個聲音,只停留在它的最基本、最直觀的特徵上。
你想通過耳根圓通法門去證的時候,即使你想通過眼睛“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這種方法去證的時候,也是這樣去做的,都必須這樣去做。
第一就是一定要注意內在的覺受,如果你這個人就是心比較散亂,容易跟著外界跑,那你就不要談這個方法了,這個方法根本就用不長,因為你是跟著外界跑的,而是你能夠安詳地安住於內在,不願意跟著外界跑,你不願意和外界的這種事物去過分地去接觸、流浪於這種事物,這是第一條必須做得到的,就是安住於內在的覺受。
第二就是對外界的事物你是用普遍性留意這種思維功能,記著一定是用普遍性這種思維功能,而決不能用選擇性注意,一旦你用選擇性注意,你根本就不可能成功了。用普遍性留意這種思維功能,對外界的事物是似有似無、若有若無地去觀的。普遍性留意這種思維功能,咱們談過,它是一種潛意識功能,它是作用於觀察對象的最基本、最直觀的特徵,就像咱們以前說的那個小孩子看耍猴的,他一邊看那個耍猴的,他一邊對周圍的事物清清楚楚,但是他對周圍事物只能瞭解到它的最基本、最直觀的特徵。
那麼,觀音法門也是這樣的,我們只能用普遍性留意這種功能去若有若無、似有似無地觀這個海潮音,那麼這種思維功能它是和事物的最基本、最直觀的特徵對應的,它們是一一對應的,也就是某種思維功能有它的作用對象和作用範圍,普遍性留意這種思維功能它的作用對象和作用範圍就是觀察對象的最基本、最直觀的特徵。因此你在觀的過程中,比如你觀這個海潮音,只知道它是一種聲音,而絕不知道它是什麼聲音,觀音菩薩不可能說這時候知道“啊,那是海浪在那裏擊打”,不是,他只是知道這個聲音。將來你就會體會得到,你在觀呼吸的時候,到一個層次的時候也是這樣的,你只知道它是一種聲音,至於什麼樣的聲音?不知道,當你要知道它是要呼吸音的時候,那你就降低了一個層次,當你再進一步知道它是我在呼吸的時候,你馬上就喪失了禪定,完全就退失下來了。
所以,我們一定要瞭解,不同的思維功能和觀察對象的不同特徵是一一對應的。
在這裏,我們想住於思維本體,我們就必須使用普遍性留意這種思維功能去觀察觀察對象的最基本、最直觀的特徵。反過來,我們通過這種思維功能就能夠發現海潮音它的最基本的、最直觀的特徵是什麼,發現這個特徵之後,我們將住於這個特徵,然後我們通過這個特徵,一定是通過這個特徵才行,通過這個特徵然後我們形成了專注,這樣就形成了潛意識專注,我們就住於思維本體了。
所以這就是整個耳根圓通法門的三個步驟,我們要從原理上認識這三個步驟。從原理上進行認識之後,你就知道該怎樣去做了。然後你也就知道“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究竟該怎樣做,而不是像平時一樣,你在野外看見山了,你故意說,“哎呀!我看山不是山”,你看山不是山,你覺得那是什麼?實證根本就不是這樣的,不是這樣去做的。
所以,我們對於這些實證的方法一定要從原理上進行瞭解。從原理上進行瞭解之後,你就知道該怎樣操作了,然後你的實證就不會很艱難。
在整個實證過程中,“自然”是最基本的原則和實證規律,當然每種方法都是我們需要掌握的。
這種實證方法在設置觀察對象的時候要注意以下幾個原則:
第一就是最顯著原則:就是觀察對象一定是周邊環境中最顯著、最容易捕捉到的,這樣的觀察對象對我們影響最大,最具有可操作性。也就是我們先住於一個內在的境界,住於內在的境界之後,我們開始觀察周邊事物,周邊的事物你覺得哪個事物對你影響最大,用耳朵去聽,哪個事物對你影響最大,那個就能引導你證入禪定,因為什麼?我們是為了形成專注的,對你影響最大的那個事物是最容易形成專注的,觀音菩薩坐在那個山洞裏面,山洞裏面那肯定有其他的小蟲來叫了,比如說蟋蟀在叫了,或者是其他的蚊子嗡嗡在響了,那麼這些聲音他為什麼沒有觀察?反而觀察那個海浪的聲音,海潮音?因海潮音聲音最大、最明顯,對他干擾最大。
所以,我們必須首先具有一個內在的安詳,然後你才能夠體驗到外在哪一種境界對你干擾是最大的、最持久的,那麼那個觀察對象就是最好的,它能引導你入定,所以你開始觀察它。怎樣觀察?用普遍性留意,似有似無、若有若離地觀察,通過這種思維功能,你將發現那個觀察對象的最基本、最直觀的特徵,然後你就安住於那個特徵,通過體驗那個特徵,慢慢、慢慢地形成專注,這樣你就住於思維本體了,然後就成功了。所以,這裏我們要瞭解耳根圓通法門對觀察對象的篩選是通過什麼樣的原理去篩選的。
第二就是最重要的原則:就是“必須”原則,就是那個觀察對象是我們必須觀察的,這樣你才能觀得住,如果這個觀察對象是可有可無的,你就沒法觀察。比如說念佛,讓你現在去念佛,因為這個觀察對象你是可有可無的,不是必須的,所以他就不容易那樣快速成功的,反而那個小學生聽老師講課,他是不得不聽的,他不聽老師講課,老師就要批評他,所以他裝作努力聽課的樣子,也就是觀察對象是必須的。只要你能滿足這個條件,那你肯定容易成功了,滿足不了這個條件,你將失去所緣,然後就跟著內在的那種境界走了,跑掉了,就沒法成功了。
所以,觀察對象的“必須”原則是非常關鍵的,比如說女同志做飯的時候,在電磁爐上燒水,你要擔心它是不是燒過頭了,所以你坐在那裏,你可以閉上眼睛去打瞌睡,你一邊打瞌睡,一邊還要似有似無地必須去聽,聽那個壺水是不是燒開了,一直在觀察著它,這就是必須的現象,符合必須原則。那麼你在打瞌睡,這屬於一個內在的體驗,也就是你有內在的安詳,內在的體驗,然後你又有那個專注,你不可能真正睡過去的,你是在潛意識地培養對它的專注的,所以這就滿足必須原則。
這就我們說那個小學生聽老師講課,只是那一節課時間短,咱們以前談過的,那一節課如果是一下上了四、五個小時,那個小學生當場就入定,根本就不需要練什麼,禪定根本不是練出來的,就是這樣直接誘導出來的。只是說我們很多要素不具備,你沒有具備這樣的要素,所以你整天練啊、練啊,練了一個月、兩個月還是沒有入定,你覺得這個難得不得了,這個禪定實在太難,其實哪有那樣難的。
第三就是最簡單的原則:也就是說,觀察對象它一定是最簡單的,當然它的第一特徵,比如說聲音特徵,是最簡單的,不容易展開邏輯思維。
第四就是最常見:常見的事物不容易展開邏輯思維,還是這樣的,它不能夠對你產生這種突發性的影響,也就是很穩定的、有一定節律性的、能夠延續發展的,這樣能夠讓時間延續。就像那個老師講課一樣,他因為講的時間短,所以這個延續性達不到,所以那個小學生沒有入定,如果連續性達得到,就入定了。所以,我們選擇的觀察對象要具有連續性。
第五就是最有利於潛意識發揮作用:在這裏就是我們使用耳根圓通法門,就比你使用那個眼睛實證要好得多,使用眼睛雖然你也能夠努力地去“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但這個是不容易的,沒有那個耳根圓通法門更好。
海潮音符合幾個原則,一個就是海潮的聲音非常大,它是周邊的事物中最顯著的,因此它能幹擾我們的內在的這種體驗,所以它將成為一個很好的觀察對象,能夠迫使我們形成專注。
專注力在兩種情況下形成:
第一種你主動形成專注,那是因為外界事物具有吸引力,你被迫去住於那種事物,這樣你將住於思維內容,你不可能住於思維本體;
第二種就是我們被迫的,本來對外界事物不感興趣,但是它對我們有一定干擾、影響,所以我們被迫去聽,就像小學生一樣,他不想聽老師講課,但是他被迫去聽,海潮音是我們不願聽的,但受它的干擾,所以我們被迫去聽。被迫的事物往往能使我們住於思維本體。
再一個,海潮音是最簡單的,不容易產生邏輯思維;海潮音是最常見的,具有一定的節律性,這樣它能夠長時間地誘導;再有,海潮音是一種聲音,它能通過耳根圓通法門進行實證。總之,我們所設置的觀察對象,能夠滿足以上條件,實證將是非常輕鬆、非常順利的。這就是第一條,通過觀察物質運動過程進行實證,我們住於思維本體。
(二)通過體驗物質運動過程進行實證。
剛才談的是觀察物質運動過程,是客觀的去觀察物質運動過程,我們住於思維本體。下麵是體驗物質運動過程,體驗就是參與。參與物質運動的過程,我們將住於思維內容,因為物質就是思維內容,物質是思維發展到一定階段,發展到能觀察的本體和所觀察的對象,也就是選擇性思維形成之後,思維分裂為觀察與被觀察這兩種要素之後,才形成了物質,所以只要我們在體驗物質,只要參與物質運動的過程,那麼我們就是住於思維內容,就不能夠住於思維本體,無法回歸如來藏。住於思維內容,我們就證入欲界定,或者禪定。
之所以證入欲界定和禪定,那是因為我們體驗這個物質運動的不同的特徵,不同的特徵引導我們證入了不同的狀態。也就是你進入欲界定是觀察事物的某種特徵而證入欲界定的;你證入禪定是觀察這個事物的另一種特徵證入禪定的。任何事物都具有很多特徵,我們對它不同特徵的觀察將證入不同的狀態,比如說,海潮音也是這樣的,海潮音具有很多特徵,它既能夠引導我們住於思維本體,回歸如來藏,也能引導我們證入一般的欲界定,也能引導我們證入禪定,那就取決於你的取向,也就是你希望達到哪種狀態,那麼你就根據這個觀察對象的不同特徵,然後進行誘導,然後回歸那種狀態。
對物質運動過程的觀察和體驗進行一個綜合瞭解:
第一就是觀察:客觀地觀察,然後住於思維本體,專注地覺知觀察對象,然後住於思維本體;
第二就是體驗:體驗物質的特徵,就是物質的不同特徵引導我們證入不同的思維狀態。所以我們說佛法是心地法門,那麼心地法門它是怎樣誘導的?通過哪種方法誘導?對物質方面我們需要掌握的就是通過它的不同特徵的觀察,我們將證入不同的思維狀態。